名稱 | 宿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 ||
索引號 | 014320291/2023-00405 | 分類 | 公務員招錄 ??人才工作 ?? 公告 |
發布機構 | 宿遷市公務員局 | 發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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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江蘇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宿遷市公務員局將按照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部署和安排,組織實施全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2024年度,全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照管理)單位(含在宿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將考試錄用501名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間出生),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職位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8.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司法行政機關(含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職位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9. 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0-71)、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5-76)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簡章》規定的條件;
10. 特殊專技職位(職位代碼50)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相關條件;
11. 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錄對象及有關要求
1. 報考全市各級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含在宿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職位的人員,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職位如有特殊規定則從其規定。
2. 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者父母戶籍所在地(軍人服役部隊駐地)的縣(區)的職位。
3. 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60-62),招錄對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報名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2年內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并在當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軍人。上述人員中,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報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報考者須為江蘇生源。
4. 面向殘疾人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80),招錄對象為:持有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類別、等級的人員。
5. 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90-91),招錄對象為:我省設區市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學生村官;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服現役滿五年的我省戶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6. 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錄對象為:在本縣(區)轄區內的村(社區)工作滿5年、現任黨組織書記(主任)并任職2年以上,且近2年所在村(社區)綜合考核處于本縣(區)排名前1/4或在本鄉鎮(街道)排名前3名;因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實行“一肩挑”,由原書記(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職級待遇的副書記(副主任)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不含設區市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選聘的原大學生村官等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2021年1月1日以后辦理過公務員或者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報名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錄用計劃、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宿遷黨建網(http://www.sqdj.gov.cn/)、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欄(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錄的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欄(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報名時間: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5日16:00;繳費時間: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6日16:00。
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照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考者信息填報不準確、不完整,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考者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在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在繳費截止時間前完成網上繳費,報名方為有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狀態以報名網站顯示為準。
(三)報名注意事項
1. 報考者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并在報考職位所在考區參加筆試。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3年11月13日16:00至11月15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錄用程序。
2. 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核減錄用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報名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17日9:00-16:00。
3.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報考者,需先在網上繳費,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聯系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527-84353885)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聯系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527-84353885)。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 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類分級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荚嚪秶娛」珓諉T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并參加B類考試的報考者,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筆試,可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省公安廳網站查詢考試大綱。
2. 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3年12月10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23年12月9日,具體安排為:
下午 14:00-16:00
報考者應當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者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3. 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可于2024年1月中旬在報名網站查詢。
(二)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確定現有筆試合格人員作為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分別占50%比例合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并參加B類考試的報考者,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科目成績分別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試前,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的名單等信息在宿遷黨建網公布。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偝煽儽A粼加嬎銛抵?。
四、體檢(體能測評)
招錄機關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并在宿遷黨建網公布體檢人選信息??偝煽兿嗤?,依次按照筆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錄用體檢工作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社會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調整為不超過2次。因體能測評不合格等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時,按照與缺額人數2:1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人選。
五、考察
錄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疾焱怀稣螛藴?,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系統的有關人員,還要按照規定進行政治審查。
六、公示、審批和備案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提出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后在宿遷黨建網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機關名稱、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院校)、各科成績、合成總成績、監督舉報電話以及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人選缺額時,將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每個職位只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鄉鎮(街道)新錄用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內不得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
七、考錄政策咨詢電話
宿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相關政策詳見《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對招錄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證書等資格條件以及其他有關招錄職位問題需要咨詢時,報考市級機關單位(含在宿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職位人員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報考縣(區)機關和鄉鎮(街道)機關人員請直接與各縣(區)委組織部聯系。
1. 宿遷市紀委監委0527-84360117
2. 宿遷市委統戰部0527-84368533
3.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0527-84363825
4. 宿遷市人民檢察院0527-84366633
5. 宿遷市檔案館0527-84368456
6. 宿遷市公安局0527-84352368
7. 宿遷市財政局0527-84363036
8.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27-84359097
9. 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0527-84359670
10. 宿遷市交通運輸局0527-84355197
11. 宿遷市農業農村局0527-82289027
12. 宿遷市生態環境局0527-84338685
13. 宿遷市醫療保障局0527-84368759
14. 省統計局宿遷調查局0527-84368260
15. 宿遷市供銷合作總社0527-84382159
16. 洪澤湖監獄0527-86478041
17. 沭陽縣委組織部0527-83069809
18. 泗陽縣委組織部0527-85211862
19. 泗洪縣委組織部0527-86249839
20. 宿遷市宿豫區委組織部0527-80988993
21. 宿遷市宿城區委組織部0527-82960869
22.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宣傳統戰部0527-88859912
23. 宿遷市湖濱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0527-84837502
24. 宿遷市洋河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0527-82668113
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考錄政策咨詢:0527-84368095
咨詢時間:2023年11月5日至11月17日,每日9:00-12:00、14:00-17:30
考務咨詢電話:0527-84353885
咨詢時間:2023年11月5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特別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于社會上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
宿遷市公務員局
2023年11月